疫情期间各城市租金减免政策及酒店品牌管理方纾困方案汇总(2022年最新)

2022年1月以来,全国多地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为减轻中小企业的租金负担,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现就全国各地的租金减免政策和酒店品牌管理方的疫情纾困方案汇总如下:

目录

一、全国性租金减免政策

二、主要城市租金减免政策

(一)上海

(二)北京

(三)长春

(四)成都

(五)重庆

(六)长沙

(七)广州

(八)哈尔滨

(九)杭州

(十)济南

(十一)兰州

(十二)南昌

(十三)青岛

(十四)深圳

(十五)沈阳

(十六)苏州

(十七)天津

(十八)太原

(十九)西安

(二十)厦门

三、各大酒店品牌管理方纾困方案

(一)锦江酒店(中国区)

(二)华住酒店集团 

(三)首旅如家酒店集团 

(四)亚朵商业管理集团

一、全国性租金减免政策
 
(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2022年2月18日发布)
 
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 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 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 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确有困难的,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 予以认可。
 
政策原文: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2/18/content_5674531.htm
 
(二)《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 29号,2022年3月28日印发)
 
各中央企业要按照271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研究确定房租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尽快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力争在上半年实际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租金予以减免。对于所属子企业因落实减租政策导致资金困难的,上级企业或集团公司应给予资金支持。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优先减免271号文件所涉及行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政策原文: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0/n16436136/c23905287/content.html
 
二、主要城市租金减免政策
 
(一)上海
 
1.《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5号,2022年3月28日发布)
 
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的基础上,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政府各类扶持政策优先支持主动减免房租的市场主体。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政策原文: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20329/7806f1b92ad84e0e93bf895ebc533d35.html
 
2.《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市国资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制定,2022年3月31日发布)
 
政策口径
 
(一)实施主体
上海市、区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
(二)适用房屋
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其中,使用权房是指依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由本市相关国有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三)减免对象
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四)减免期限
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所有地区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
(五)减免方式
国有企业应当以便捷高效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其中,转租方为本市国有企业的,应当与房屋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房屋产权方及国有企业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六)配套政策
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因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严重影响经营且超出承受能力的企业集团,应及时向市、区国资委报告。
 
政策原文:
https://www.gzw.sh.gov.cn/yqfk_fczxqy/20220331/7eede228b76c4654a564f2fda8217b40.html
 
(二)北京
 
北京市在2022年未出台相关政策,故直接适用2022年全国性的租金减免政策即可。
 
(三)长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冲击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7号,2022年4月3日发布)
 
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纳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考虑予以支持。(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原文:
http://xxgk.jl.gov.cn/szf/gkml/202204/t20220403_8428080.html
 
(四)成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15号,2022年3月31日发布)
 
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在成都市范围内依法合规承租市、区(市)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房租;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承租的上述房产位于2022年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县范围内的,2022年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房租。对减免房租的国有房屋业主,落实国家和省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政策原文:
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37042&tn=6
 
(五)重庆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2022年3月1日发布)
 
减免服务业房屋租金。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该地区所在区县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各区县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
 
政策原文:
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zcwj/qtwj/202203/t20220301_10450409_wap.html 
 
(六)长沙
《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22〕14号,2022年3月28日发布)
 
2022年省内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引导督促省属国企为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损失。(省国资委、省文资委、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原文:
http://www.hunan.gov.cn/hnszf/xxgk/wjk/szfbgt//202203/t20220328_22724401.html
 
(七)广州
《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2〕40号,2022年3月24日)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东莞市、中山市按所在的镇和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进一步升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出租出借管理模块,省直及各地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通过系统办理减免租金有关事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省文资办),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原文:
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bh/content/post_3893108.html
 
(八)哈尔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4号,2022年3月27日发布)
 
持续减免房屋租金。对本政策措施发布之日前已承租市、区县(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免收2022年3个月房租或再免费延长3个月租期。对入驻小微企业给予减免租金的市级(含)以上产业园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入驻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租金给予一次性2个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减免小微企业房租总额。对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只享受一次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政策原文:
http://www.harbin.gov.cn/art/2022/3/27/art_13790_24790.html
  
(九)杭州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2022年3月26日发布)
 
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第3条申请减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政策原文:
https://www.hhtz.gov.cn/art/2022/3/28/art_1229439025_59041705.html
 
(十)济南
《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济指办发〔2022〕153号,2022年4月11日发布)
  
2022 年发生较重疫情的区县(功能区)内的服务业小微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 6 个月租金;其 他区县(功能区)2022 年减免 3 个月租金。市级、区县(功能 区)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方对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减免,市属国有企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在 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减免。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业主应按规定足额减免,国有参股企业的房屋业主按照国资参股比例减免。涉及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减免资格以最终承租方为准,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要将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市属国有企业承租 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又转租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由市属国有企业先向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减免,再对最终承 租方予以减免。对国有房屋业主因落实减租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带来损失的,由房屋业主企业申请,视情况在考核中予以因素豁免。因减免房租影响行政事业单位业绩的,在相关考核中根据 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区县(功能区)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工作由各区县(功能区)负责落实。涉及央企、省企、省 级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事宜,按照《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由省级部门负责落实。(牵头单 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县、功能区)
  
政策原文:
http://www.huaiyin.gov.cn/art/2022/4/12/art_90146_4788411.html
 
(十一)兰州
 
1. 《兰州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2022年4月2日发布)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要确保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各县区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原文:
http://fgw.lanzhou.gov.cn/art/2022/4/2/art_3772_1108443.html 
 
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32号,2022年3月15日发布)
  
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承租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可给予租金减免支持,减免额度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并确保落实到实际经营者。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省机关事务局、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原文:
http://www.gansu.gov.cn/gsszf/c100055/202203/1991196.shtml 
 
(十二)南昌
1.《关于认真落实2022年减租政策的通知》(洪国资字[2022]38号,2022年3月22日发布)
 
国家减租政策。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三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政策原文:
http://gzw.nc.gov.cn/ncsgzw/tzgg/202203/4d67cf4356a7400e8e072ef97ac12beb.shtml
 
 2.《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2022年4月6日发布)
 
减免租金。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免除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在减免租金3个月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政策原文:
http://www.jiangxi.gov.cn/art/2022/3/30/art_4975_3904123.html
  
(十三)青岛
 
《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发改财经 〔2022〕100号,2022年4月2日发布)
  
减免房屋租金。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推进房租减免工作。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及区 (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屋,2022 年减免 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方对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减免,市及区(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在二季度完成减免。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业主应按规定足额减免,国有参股企业的房屋业主经企业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可按国资参股比例减免。涉及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要将减免与其签订商业合同承租方的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市及区(市) 属国有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又返租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由市及区(市)属国有企业先向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减免,再对最终承租方予以减免。对国有房屋业主因合理分担疫情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带来损失的,由企业申请,视情况在考核中予以因素豁免。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政策原文:
http://dpc.qingdao.gov.cn/n32569055/220402154333680186.html
  
(十四)深圳
《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4日发布)
 
减免房屋租金。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房屋,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驻深央企、其他省市驻深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深圳市有关标准执行。市属、区属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鼓励市属、区属国有参股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房屋租金,市、区在有关政策中予以适当支持。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等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市、区根据实际予以适当支持。(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
 
政策原文:
http://www.sz.gov.cn/szzt2010/yqfk2020/szzxd/zczy/zcwj/bfzc/content/post_9638453.html
 
(十五)沈阳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疫防指发〔2022〕9号,2022年4月8日发布)
 
减免房租费用。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6个月租期。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在协商的基础上,为租户免租、减租、缓租。(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国资委)
 
政策原文:
http://www.shenyang.gov.cn/zwgk/zcwj/zfwj/qtxgwj/202204/t20220404_2911711.html
 
(十六)苏州
《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2022〕4号,2022年3月5日发布)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各县级市、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人行苏州中支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原文:
https://www.suzhou.gov.cn/szsrmzf/zfwj/202203/1c975142d81241fabe714f37bfe39827.shtml
 
(十七)天津
 
《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2〕6号,2022年03月25日发布)
 
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承租方2022年内存续租期短于前述减免期限的,按存续租期减免;已缴纳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对于其中通过间接方式承租国有房屋的,向最终承租方的优惠金额不得低于国有出租方让渡的优惠金额。(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政策原文:
http://www.tj.gov.cn/zwgk/szfwj/tjsrmzfbgt/202203/t20220325_5840422.html
 
(十八)太原
 
太原市以及山西省在2022年均未出台相关政策,故直接适用2022年全国性的租金减免政策即可。
 
(十九)西安
1.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助企惠民补齐短板 确保一季度国民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若干措施》(西安市发改委,2022年2月17日发布)
 
对承租市属、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一季度房租。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廉租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收2022年1月租金。对2022年一季度给予中小微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承租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的中小企业,免收疫情防控期间土地租金。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对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无进出记录的滞留机动车给予停车收费减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科技局等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政策原文:
http://www.yanta.gov.cn/xxgk/zdxxgk/qyfwly/zsgz/6217288df8fd1c0bdc82608a.html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43号,2022年1月17日发布)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市(区)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1月免收房租。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原文:
https://credit.shaanxi.gov.cn/470/11485992.html
 
(二十)厦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年4月8日发布)
 
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屋及保障性配套商业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免租期从2022年3月1日起算,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完成,补充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方式足额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局等,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自贸委)
 
政策原文:
http://www.xm.gov.cn/zwgk/flfg/sfbwj/202204/t20220411_2653696.htm
 
三、各大酒店品牌管理方纾困方案
 
(一)锦江酒店(中国区)
 
1. 加盟管理费
对今年2月至4月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内存在实际经营困难的门店,实行1-3个月的加盟管理费减、免政策;对今年2月至4月中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内存在实际经营困难的门店,实行3-9个月的加盟管理费缓缴政策。
 2. 采购平台
对已开业加盟酒店的线上采购订单实行流动资金保障支持,提供“先消费、后还款、高效审批”服务,对单个门店用于日常采购的物资给予最高10万元授信额度;并对2月至4月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内获得银行授信并发放贷款的门店给予贴息。
3. 金融支持
在锦江中央结算系统中,新版门店结算模块将于2022年第二季度上线。该模块改变了以往月度结算周期的规则,将大幅缩短资金回款周期,保障加盟商的流动资金。
4. 服务平台
今年4月成立锦江全球酒店交易服务平台,该平台旨在解决酒店交易市场痛点,集中项目资源,实现信息互通,使项目在中国区形成循环,助力加盟商项目交易业务(物业交易、租赁,酒店股权转让等)的开展。对处在中高风险地区的门店,从4月到6月期间于该平台上产生的产权交易手续费给予免除。
5. 流量扶持
从直销渠道、分销渠道、商旅渠道、会员系统等各平台对中高风险地区经营困难门店给予全面流量扶持,增强门店抗风险能力。
6. 租金减免
一、实施主体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作为此次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实施主体。二、适用房屋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其中,使用权房是指依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由本市相关国有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三、减免对象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四、减免期限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所有地区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五、减免方式减免申请获得批准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其中,转租方为本市国有企业的,应当与房屋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房屋产权方及国有企业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方案原文:http://www.jinjiang.com/about/foreign/show/21300
7. 其他
对征用结束恢复经营的酒店,推出营销推广、流量扶持打包等专项方案,帮助门店快速提升经营收入。
 
(二)华住酒店集团 
 
1. 加盟管理费
管理费递延收取:在2022年3月到4月期间,全国范围内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门店5%的月度管理费可递延6个月收取; 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门店,5%的月度管理费给予全部减免; 加盟店本店发展会员本店CRS费减半征收的政策不变。一次性加盟费延迟缴纳: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签约的中档品牌及以下项目(全季、CitiGO、桔子、星程、汉庭、你好、宜必思、海友),一次性加盟费可在开业后分6个月缴纳,延期缴纳加盟费的项目不享受加盟费折扣。
2. 租金减免
截至2022年4月14日,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3. 其他
华住子公司华住南方公司也在粤桂琼三地推出了减免政策和加盟优惠政策:2022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之内完成签约缴费的海友、你好、汉庭、宜必思/尚品、星程、全季、桔子、桔子水晶、漫心品牌加盟项目享受一次性加盟费六折优惠政策;开业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租率未达到80%减免2%管理费(总营收的2%); 旗舰店签约奖励加盟商30-50万/项目,开业后抵扣管理费。
 
(三)首旅如家酒店集团
 
1. 加盟管理费
2022年3月、4月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内的酒店,管理费减免收取;2022年3月、4月中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内的酒店,管理费可递延6个月收取;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酒店,管理费继续减免收取。
2. 金融支持
财务资助的还款展期:已获得首旅如家财务资助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内的特许加盟酒店,疫情期间,如存在还款压力可向首旅如家资金部申请办理还款展期3个月,即2022年4月、5月、6月无需归还本金,仅需归还利息,7月恢复正常还款。资助到期日顺延3个月。酒店营业中断险:在首旅如家旗下购买过“营业中断险”的特许加盟酒店,疫情期间,部分酒店因种种原因暂停营业,经集团与合作的保险经纪公司确认,当酒店发生客人、员工或其他第三人为确诊患者,被政府因此要求酒店关闭的,可以启动保单索赔程序。特许酒店业主如需咨询,可联络特许经理或保险经纪公司。
3. 流量扶持
针对中、高风险地区酒店,在各个渠道(包含直销渠道和第三方渠道)进行全面流量扶持,帮助酒店渡过疫情难关;征用酒店恢复营业后,在各个渠道(包含官渠和第三方渠道)进行流量扶持和营销以及会员活动推广扶持,以帮助酒店快速恢复经营。
4.租金减免
截至2022年4月14日,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5.其他
首旅如家扶持加盟商专项融资服务方案首旅如家携手优质金融机构,为加盟商提供专项融资服务支持,共克时艰。
(一)最高额度全国范围的加盟商的最高额度是200万,上海地区加盟商的最高额度是300万。
(二)期限全国范围的加盟商的融资期限为6到24个月,上海地区加盟商的期限为6到12个月。
(三)费率全国范围的加盟商的融资费率最低至3%,上海地区加盟商的融资费率最低至2%。
(四)还款方式全国范围的加盟商按月还本付息,上海地区的加盟商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五)申请条件全国特许经营满6个月以及上海地区特许经营满12个月的加盟商可申请。
 
(四)亚朵商业管理集团
 
1. 加盟管理费
2022年1月1日-4月30日期间,确认为离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酒店,自列入之日起至结束日,期间品牌使用费、品牌管理费免收,CRS费用全部免收。2022年3月1日-4月30日期间,确认为中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内酒店,品牌使用费、品牌管理费顺延3-6个月收取,CRS费用按8折收取。202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国范围内政府征用酒店,在征用期内免收品牌使用费、品牌管理费。
2.采购平台
2022年6月30日前,在营酒店的运营物资采购,均可享受最高10万元授信额度。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新业主签约项目,经资信评估及审核后,工程及运营物资采购最高可获得3个月20万元授信支持;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新签约亚朵X酒店项目,经资信评估及审核后,最高可享受3个月70%授信支持。
3.租金减免
截至2022年4月14日,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4.其他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签约且在2022年内开业的,一律给予开业奖励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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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威   屠海潮   董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