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无论是就业还是创业,劳动者和创业者都离不开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在从事常年法律服务过程中,我们经常接到企业、个人关于各类假期工资的咨询,如“加班费怎么算?”、“病假工资怎么给?”、“法定节假日加班能不能调休?”……此类问题,不一而足。尽管问题不复杂,但细致研究起来也挺繁复,我们汇总了上海地区的各类假期工资规定,供大家参考使用。
目录
标准工时制下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1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3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单位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若遇双休日、节假日重叠,则不予补假。
病假指劳动者因病需要休息的时间;医疗期指单位不得因员工生病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10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11
【注】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正常月出勤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13
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病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最低标准中不包括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6
婚假假期为3+7=10天,需合并连续使用。17再婚者与初婚者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18
婚假工资为正常出勤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19
孕期工资=正常出勤工资。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安排1小时休息。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2个半月产前假:
(1)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2)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且本人提出申请。
女职工计划生育怀孕,医疗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和待遇,按病假待遇执行(即单位向保胎女职工支付病假工资)。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哺乳期工资=正常出勤工资。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
育儿假工资=正常出勤工资。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父母、配偶、子女)。34
丧假假期为1-3天。丧事在外地料理的,根据路程远近另行给予路程假。35
丧假工资为正常出勤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36
文章参考
本文作者:
古锐律师
鲁敏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