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相关亮点条文解析(下)

1、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中新增:“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或者其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并以此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情节较轻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情节严重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析:2019年7月2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此《意见》的正式公布,也是我国刑法上首次将非法放贷行为认定为触犯刑事法律,一时引起了社会上的巨大反响。近年来,因非法放贷引发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入侵住宅等刑事案件屡见不鲜,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非法放贷行为正式补充进入刑法,并且将非法放贷中的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具体情形包括:(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情节较轻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情节严重的。而以上这些情形均是在以往非法放贷等案件中,经常发生的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

图1:非法放贷一般都伴随着违法行为

2、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新增:“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前两款规定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解析:今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至今还在全世界肆虐,疫情的发生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目前,我国的新冠疫情已经得到了控制,而反思疫情的原因,从法律保障的角度,杜绝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新增了,针对以食用为目的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情形。今后,该条罪名中禁止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的不再仅仅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还包括了除此以外的所有陆生野生动物,但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前提必须是以食用为目的。此次法条的新增,给公检法部门针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刑法保障;给拒绝食用野生动物,避免传染病的发生,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

图2:违法捕杀野生动物入刑

3、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中新增:“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析: 众所周知,秦岭是我国著名的生态自然保护区,然而2019年1月9日,央视播出的《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的报道,使秦岭再次走入了大众的视野,但此次与秦岭联系起来得不是我们所熟知的美丽的青山草原,而是“违章建筑”。自2014年起,针对陕西秦岭的违建别墅,习总书记曾针对秦岭违建别墅的情况,共批示6次,要求对这种破坏生态环境,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进行整治。2019年7月,共计62栋违法搭建别墅终于被拆除。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在盗伐林木罪中,新增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的行为,将直接触犯刑法,系对该事件最直接的回应。正所谓,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在国家一直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下。此次刑法的修正,相信是对加强环境保护的又一剂强心针。

图3:秦岭违建别墅群

4、在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中新增: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基因编辑的胚胎、克隆的胚胎植入人类或者动物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析:2018年11月26日,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由于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CCR5)经过修改,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病毒HIV。这一消息迅速激起轩然大波,震动了世界。2019年12月30日,“基因编辑婴儿”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贺建奎、张仁礼、覃金洲等3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至此该事件告一段落。科研活动应该是严谨的、客观的、合法合规的,该事件的发生,严重违背伦理道德和科研诚信,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此次针对非法行医罪的修正,对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起到了指引作用。

图4:原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

5、将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修改为: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解析:此次针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修改,首先,在主体方面增加了保荐人的认定。其次,针对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新增了具体的情形,包括:1、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资产评估、会计、审计、保荐等证明文件;2、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3、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文件。与未修改前的规定相对比,不在单一的将“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而是将该量刑幅度内的具体行为进行了细化,是法律与时俱进的一种体现。最后,针对“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不再适用原来的量刑幅度,而是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体现了刑法罪刑相适应的特点。

图5:瑞幸咖啡造假事件

综上,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共计30条,涉及6个方面,虽然本文仅对10条亮点条文进行了解析,但不难看出,此次新增的相关条文,均对应了社会上的热点事件。法律的制定需要具有可预见性,但法律的制定同时也是对以往经验的总结,这也决定了法律的滞后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不断的多元化,各类新鲜事物的诞生,与时俱进的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相信通过此次刑法修正,一定能够有效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居民安居乐业。

 

作者:朱峰律师,曾就职于国内外500强企业,主要从事市场准入及政府事务工作,拥有丰富的医疗行业工作经验。获得2015年度上海市优秀市民建议奖,曾作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顾问律师,主要负责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访案件复查工作,目前已累计办结200余件信访案件。专业领域主要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及政府信访工作、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