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
二、企业申请防御商标被认定恶意注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三、防御商标/储备商标如何避免被认定为“恶意注册”?
②商标被驳回后,善于利用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于驳回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申请人。若是有申请成功可能性,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积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目前审查实践中,对涉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的商标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般不会直接驳回,而是先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就商标实际使用情况或真实使用意图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据(如下图所示)。
③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定期检查商标使用状态,保存商标使用证据
商标成功注册不代表万无一失,若是没有对商标进行使用,依旧可能会因为“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申请撤销。因此,申请人需要定期检查商标的使用状态,做好使用的证据的保存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④必要时主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或注销注册商标
如果发现正在申请中的商标或者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确有可能被认定“恶意注册”,难以辩驳的,可以考虑主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或注销注册商标,以避免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希望通过这篇小文能提示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候更加审慎一点,需要注册的及时注册,不需要注册的就不要申请了。切记,商标申请可以用作“防御”、可以用作“储备”,但一定不能“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