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企业合规刑事辩护
手机号:13472864931
办公室电话:021-5899-6899
邮箱: chunsheng.zhang@glinkslaw.com
执业机构: 上海总所
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情况
证券从业资格、中国毒理学会会员、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员
教育经历
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和哲学硕士学位
简介
张春生律师执业以来特别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基础理论和辩护策略实践的研究。重点擅长涉资源环境犯罪,涉数据、信息、秘密、情报犯罪,涉证券金融犯罪,职务和商业贿赂犯罪,涉毒品、药品犯罪等专业性技术性突出的案件的辩护,基于大量实战辩护实践,张春生律师不断总结、提炼辩护经验,发表数十篇理论和实战相结合的专业文章,并形成简练明快的庭审辩护风格。
张春生律师还代理大量涉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协议,行政征收补偿、行政赔偿等相关领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对行刑交叉型案件的区分和衔接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广泛实践。
同时,基于新型辩护理念,张春生律师将刑事辩护实战经验运用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的开展,对相关企业重大项目和决策提供严谨、全面、准确的法律论证和专项法律意见书。张春生律师团队不断拓展刑事合规业务新形态,形成以企业反舞弊调查为核心的综合刑事、劳动、税务、财务、企业管理、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多部门法规的新业务形态,为满足公司企业客户的综合需要开拓了新路径。
法律服务业绩
1、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案件
2、红星美凯龙有限公司反舞弊调查
3、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反舞弊调查
4、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受贿案件
5、雷某诉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城区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
6、裴某某诉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行政处罚行政诉讼二审案
7、李某某诉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案
8、王某某诉南通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行政处罚行政诉讼二审案
9、刘某某诉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行政复议案
10、王某诉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