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指引
15、浦东新区科研机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
16、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
17、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序复工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
18、上海市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
19、上海市酒吧服务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
4、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各金融机构应当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采购抗原检测试剂、防护口罩、酒精、免洗洗手液、测温仪、防护服、防护眼镜、医用手套等防疫物资以及必需的生活物资。
10、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办公环境要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空气流通,办公区域要及时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必须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根据相关指引进行管理和使用。
11、确保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办公区域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各营业网点应在入口、问询台、服务台、业务办理窗口等处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12、实行分批错时分桌就餐。员工应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有餐厅的机构要在餐厅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纸巾,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口罩等。没有餐厅的机构提倡集中订餐制或员工带餐制。避免聚集食堂用餐或集中用餐,尽量减少员工聚集交谈。
13、加强会议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到岗员工间应尽量通过视频、电话、邮件等线上方式进行沟通,尽量减少现场会议或面对面沟通。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控制会议频次、时间、规模。
17、采取客户分流措施。各金融机构应积极推广线上业务,优化和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和场景,引导客户充分运用线上服务“不见面”办理业务和自助设施办理业务,最大程度减少人际接触,避免客户在营业网点集中。
25、各区金融主管部门应明确金融机构复工复产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街镇的沟通联系,为复工复产的金融机构核酸检测、物资采购等提供帮助。
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本工作指引有关措施和要求。
3、属地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疫情防控部门全面指导市重大工程复工复产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政府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4、项目(法人)单位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要层层压实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7、复工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行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即可复工复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行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3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核查。
8、列入“复工清单”项目的管线搬迁等配套工程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项目单位主动对接建筑材料供应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12、属地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做好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筑废弃物收纳点以及预拌混凝土主要原材料(砂、石、水泥等)的建材码头等配套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13、工程建设、规划资源、绿化市容、水务、交通等职能部门优化审批流程,通过“一网通办”等线上办理方式实现申请“零跑动”,审批“不见面”。
16、因工作需要在建筑工地间流动的人员,严格实施流出建筑工地和流入建筑工地“点对点”管理。进场后设置2天静默观察期。
17、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进不出。各类人员做到不聚集。
18、临时到访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照事项(职责)在固定路线和工作区域开展工作。工地外勤人员应当相对集中居住并与作业生产人员分开。
19、准确登记现场全部人员的健康情况。建筑工地出入口及施工现场,生活区出入口等部署“场所码”或数字哨兵。一旦出现核酸或者抗原检测异常,应当第一时间切断传播源,并按相关规定处置。
20、属地政府在核酸采样点布局上,充分考虑建筑工地核酸检测需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工地施工总包单位可以根据属地防疫部门规定,培训专属核酸采样员。
24、人员住宿按同办公室、同作业区、同班组等安排。
25、现场会议尽量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
31、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情况,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有序停工,进入静默管理。7日内进行全员健康观察无异常的,可重新申请复工,建筑工地出现流调密接、次密接等突发事件时,涉疫人员所在班组及交叉作业区相关人员立即隔离并暂停作业。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要求,本工作指引将动态调整有关措施要求。
《指引(2.0版)》更新要点
【新增】
1、新增“市协调机制”下的工作专班,强化专项服务保障。
【优化完善】
1、强化现场核查时限要求
4、实行分批错时分桌就餐。员工应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有餐厅的单位要在餐厅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纸巾,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口罩等。没有餐厅的单位提倡集中订餐制或员工带餐制。避免聚集食堂用餐或集中用餐,尽量减少员工聚集交谈。
5、加强会议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到岗员工间应尽量通过视频、电话、邮件等线上方式进行沟通,尽量减少现场会议或面对面沟通。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控制会议频次、时间、规模。
6、严格落实科学消杀。做到“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杜绝过度消毒。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
2022年5月20日
各区、街镇、园区要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协调居村委放行和接收复工人员,帮助企业办理通行证,严格审核把关,加大督促管理。
街镇要加大对属地园区和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监管,每日将重点园区疫情管控情况报区疫情防控部门汇总。
园区要设立隔离用方舱或独立隔离观察间,统一为企业设立核酸检测服务点,加强出入登记管理,落实公共场所,快递等科学消杀,有条件的园区可为企业提供物资运送、人员接送车辆保障。
各区科经委、科委、经委等(以下统称科经委)要落实主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服务企业复工需求,指导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加强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员工要自觉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
3、完善疫情防控机制
企业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到核心关键岗位和环节人到岗、疫防好,将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对疫情防控不完善、安全生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能复工复产。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全方位指导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人员管控、安全生产、员工关爱等工作落实,确保员工熟悉防疫防控应急各项流程和措施。
4、细化场所管理
落实生产、办公、生活、饮食、快递等区域分级管理,园区和企业要分别加强公共场所、内部办公场所管理,杜绝人员聚集现象。
5、落实人员管理
企业要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原则上同时在岗人数不超过职工总数的15%。全员实施闭环管理,落实集中居住。对返岗人员按照属地防疫要求做好闭环管理、核酸抗原检测等防疫措施。减少非必须外出人员外出,严格控制来访人员数量。
6、稳定防疫物资保障
园区和企业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抗原检测试剂盒、“数字哨兵”、测温计、医用帽、KN95/N95/FFP2及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医用手套、鞋套等)、消杀设施、免洗洗手液和消毒酒精(药品),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应急物资等。防疫物资建议按照14天以上做好储备,所有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当集中收集,按照有关要求分类处置。
7、发挥行业技术优势
充分发挥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方面的技术优势,线上线下办公相结合,强化人员流动在线管控,支撑其它行业企业有序复工和城市运行,提升产品和服务易用性、智能性。
园区和企业要实现绿蓝黄红各区域之间的物理隔离,实行工作场所、集中居住所“两点一线”管理,专车“点对点”接送,所有人员在指定岗位工作和居住地住宿,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之间的人员直接接触。对于交接区域(如出入口、仓库、快递等)、生产经营区域(如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等)、生活区域(如食堂、宿舍、休息室、健身房等)、公共卫生区域(如电梯、卫生间及废物处理场地)、公共空间(如道路、室外场地)等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各区域之间结合部的管理,杜绝风险点。
3、减少聚集工作
同一房间内,员工之间要保持距离,间隔办公。减少聚集性开会或活动,鼓励线上会议,线下会议相邻就座人员应保持1.5米以上距离。
4、加强就餐管理
实行分时分散就餐,合理布局食堂就餐区域桌椅,尽量同向摆放,并加装隔离板,取餐时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建议在安全环境下独立用餐。园区里无食堂的,其餐食需由本市保供企业提供。
5、落实场所消杀
园区负责公共场所的消杀,企业负责内部办公场所的消杀。根据与外部环境接触程度,对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防疫标准,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各类场所的清洁消毒,特别是重点区域(如出入口、过道、公共厕所、电梯间)、高频接触物品(如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钮、快递存放架、快递物品等)开展科学清洁消毒。
6、防范公共区域
楼栋采用自然通风,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1小时以上,不能开窗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中央空调运行管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办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原则上不开中央空调。办公楼宇大堂、前台、首层电梯厅等区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同一批人尽量分乘不同电梯,必要时一人一梯;出现人员排队等候电梯的,应当采取分段截流等方式,引导进出人员在开阔区域进行排队,排队人员间隔宜不少于1.5米。不得在楼道聚集交谈。会议室每次会议举行前需消杀一次。
7、设置隔离场所
园区要根据人员数量和场所规模等配置独立隔离观察区域,被观察对象严禁擅自离开隔离场所。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向本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区防控办报告,并将异常人员立即安排至独立隔离观察区域,同时排摸相关密接人员,分别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安排同一空间。
8、完善生活保障
员工较多且有条件的企业或园区,可就近寻找具备隔离条件的酒店作为员工休息居住场所并闭环管理。
企业对返岗员工(包括外包员工)实施闭环管理,建立每日员工健康信息监测与统计网络。
封控区内企业坚持一日两测,即早上抗原检测,下午核酸检测
4、分类做好防护
根据风险等级分人分区分类做好个人防护,与外界接触较多的高风险工作人员应配套K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等,其余工作人员视情况配置防护口罩、手套等,不得随意更替不同工作区域或类型员工。
5、强化访客管理
园区和企业在入口处张贴防疫相关要求,设置“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实施登记核验管理值班制度,测体温、查验来访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抗原信息,严格控制来访人员数量。所有进入园区和企业人员必须配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人员严禁进入。
信息服务企业应当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资源调配、消费模式、供需对接、产业协同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引导并帮助用户使用网络工具或平台,并做好远程维护和技术支持等工作。支撑其它行业企业有序复工和城市运行。
3、提升产品性能
有条件的企业应进一步发挥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免费开放云服务,提升云服务易用性、智能性,加快研发、推广远程医疗、协同办公、在线教育、影像诊断、疫情监控、社区管理、智能配送等产品,争取纳入本市发布的疫情期间助力复工复产产品名录,持续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
一旦发现健康异常人员,立即封锁所在区域或部门,要求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必须最大限度控制扩散和外溢。
3、快速消杀处理
对疑似阳性人员和密接者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排查,对涉及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对涉及人员确定医学观察对象范围。疾控部门抵达之后,依照属地防控部门要求进行处理。待防控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后续生产作业。
4、加强应急演练
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一旦有疫情突发情况,必须控制扩散和外溢,同时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应急各项流程和措施。加强和属地政府沟通,建立感染人员转运联络通道。加强企业对外接触较多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要制定并落实防外溢的专项管理措施。
应对闭环管理的员工提供充分的人文关怀,力所能及地保障员工就餐、休息条件。加强对员工的心理和精神压力疏导,保持员工良好状态。
3、加强监督检查
迅速调配整合监管力量,持续开展现场检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的隐患,必须限期落实整改;对与规范要求差距较大或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企业,必须停工停产。
本指引用于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操作措施,制定相应的疫情防疫方案,根据疫情趋势和防控要求,本指引将动态调整有关措施和要求。
1.实施分区管理。对科研机构的科研生产、行政管理、生活住宿、学生教育、后勤保障等不同区域,实施功能区分类防疫管理,并根据与外部环境接触程度,对各功能区制定分类防疫要求。要合理规划各功能区的人流、物流,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部门、团队等管理单元之间的人员接触。统筹做好闭环管理人员的食宿安排,尽可能按同一管理单元或功能区安排食宿。要加强功能区衔接部分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管理,杜绝防控盲区。
2.加强清洁消杀。做好复工前专项消杀和复工后的日常消杀,以科研实验场所、高频接触物品(如扶手、门把、电梯按钮、快递存放架、快递物品等)、人流集聚场所、公共卫生场所、物流交换场所等为重点,开展科学清洁消杀。加强密闭、半密闭等场所空间的通风换气。
(三)强化各类人员防控管理
1.实行返岗人员全程封闭管理。安排大中型客车等集约式交通工具,组织返岗人员点对点到岗。对新返岗人员设置2天静默期,落实临时隔离宿舍等生活条件和“一日两测”要求(上午抗原检测,下午核酸检测)。不同班组人员之间,做到无接触换班。科研机构内所有人员实施闭环管理。
2.做好在岗人员健康监测。建立每日员工健康信息监测与统计网络。按照所在园区要求,做好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指定专人每天汇总人员健康状况并上报。
(四)加强科研活动安全管理
1.加强科研安全风险管控。科研场所启用前,应当开展安全检查,加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评估,排除风险隐患。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生物样本(特别是涉及病原微生物样本)、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等危险源的科研活动,切实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单位,要加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疫情期间科研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和处置。
2.制定应急情况处置方案。按照疫情防控和相关科研安全要求,制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建立应急情况的处置、情况报告等工作机制,工作任务明确到人。
(五)加强物资储备和管理
1.做好各类物资储备和管理。科研机构应及时采购防疫物资以及保障科研生产、员工生活的所需物资。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应当按照14天以上做好储备。所有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当集中收集,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
2.设置专用物流路线和仓储场所。各类物资要完成消杀后才能进入科研机构,并设置与其他区域相隔离的专用线路和固定场所。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有关场所。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消杀、贮存、拆封、消毒等。
2.纳入白名单
分为两类,第一类直接认定制,由市科委、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科技创新需求和属地疫情防控需求直接予以认定,科研机构可向市科委直接沟通。第二类申请认定制,科研机构编制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填写《浦东新区科研机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申请表》,向所在管理局或街镇提交申请。管理局或街镇审核后报区科经委,区科经委报市科委,市科委批准后纳入白名单。
3、申请“复工证”返岗。纳入“白名单”的科研机构可将满足防疫相关条件的员工信息提交所在管理局、街镇,经区科经委报市科委后,由市科委会同市大数据中心审核办理“人员返岗电子通行证”(简称“复工证”)。返岗人员向居村委展示“复工证”,居村委经核对并确认所住楼栋7天内无阳性,同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或现场抗原测试阴性即可放行。
4.申请“车辆通行证”。列入白名单的科研机构可向市科委或区科经委申请核发复工复产车辆通行证。核发部门按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车辆仅限用于复工复产人员的通勤和科研用物资的运输。
5.复工复产。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采购、车辆、防疫指导等由属地化指导落实。新区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为复工科研单位人员返岗、物流运输、科研活动提供服务便利,支持科研单位日常运行。
本指引用于指导浦东新区科研机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并进行动态调整。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
2022 年5月23日
(七)严控进度。全面、准确掌握本行业有序复工动态是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保证。为了及时掌握本行业复工动态,拍卖企业启动复工前三天,拟向本行业协会秘书处通报本企业的“复工准备、申报报备(如果有)、员工健康、场所消毒等情况(上拍协电子邮箱shpaixie@126.com)。复工后出现新情况,第一时通报信息(上拍协秘书处办公电话:021-64226596)。
本指引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2022年5月25日
(四)用户服务区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公用洗手间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卫生间洗手池配有足够的洗手液、消毒酒精、手纸,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证消毒频次和效果。
(五)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或垃圾袋。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员工上岗期间,保持工作服整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全程佩戴KN95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须及时更换,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五)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增强返岗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复工复市员工接种疫苗做到“应种尽种”,符合要求的还需完成加强针接种。
(四)临时住宿点确定后,要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开展一次场所火灾危险性和熟悉逃生路线的培训。
上述指引根据本市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上海劳动保护用品行业协会
2022年5月22日
(四)收银台区域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
(四)做好烹调出品用具、酒具、杯具及员工工作服的清洗消毒。有运输车辆的,应使用消毒湿布巾或常量喷雾器,每日两次对车辆进行消毒。
(五)严格遵守科学消毒要求,做到“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杜绝过度消毒,并避免污染饮食。
(四)实施全程闭环管理,对新返岗员工设置2天静止期,尽可能落实独立住宿。不同班组员工之间做到无接触换班,尽量减少人员外出。返岗人员要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点对点运输,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如必须进入,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集中住宿场所宜选用周边闲置建筑或企业内部未营业的独立楼层。临时住宿点应靠近安全出口或能直通室外,优先设置在建筑首层:严禁设置在仓库、厨房等危险区域。
(六)禁止不必要的人员集聚活动,尽量采用线上方式召开会议。但要加强对员工身心关怀,保持员工良好状态。
(三)酒吧场所应当按照员工人数比例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并将异常人员立即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同时排摸相关密接人员,一同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同一空间)。
上海市酒吧行业协会
2022年5月12日
往期回顾:
疫策速递:上海复工复产2022年指引汇总(持续更新中~03)| 常法中心(第33期)
疫策速递:上海复工复产2022年指引汇总(持续更新中~02)/常法中心第32期
疫策速递:上海复工复产2022年指引汇总(持续更新中~01)| 常法中心(第3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