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格联案例入选北京互联网法院涉人工智能典型案例:虚拟数字人著作权保护获司法认可

2025年9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人工智能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八起涉人工智能典型案例,明确了多项重要裁判规则。其中,格联律师事务所杨伟东律师团队代理、由赵宝珍律师主办的某甲科技有限公司、某乙科技有限公司诉孙某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成功入选典型案例(案例七)。该案明确了“具有独创性的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的裁判规则,对虚拟数字人的著作权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案件背景与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虚拟数字人“天妤”“之初”著作权侵权纠纷。两原告共同创作并运营的虚拟数字人“天妤”“之初”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特别是“天妤”以传统文化为内核的飞天形象广受好评。被告孙某某未经许可,在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CG模型网平台上公开售卖与涉案虚拟数字人高度相似的模型,涉嫌侵犯原告著作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定,虚拟数字人“天妤”全身形象及“之初”头部形象并非真人建模,而是由制作团队通过技术创作完成,体现了创作者对线条、色彩和具体形象设计的独特美学选择,具有独创性,构成美术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孙某某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案的裁判,以司法案例形式明确:虚拟数字人形象只要具备独创性,即可被认定为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保护。这一认定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权利属性界定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规范虚拟数字人商业使用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格联律师专业代理,助力客户维权

在本案中,格联律师团队凭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经验,协助客户完成了权利归属梳理、侵权证据固定、诉讼策略制定等一系列关键工作。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部分诉请,认定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对被告侵权行为作出了否定评价。

该案的胜诉,不仅维护了客户的核心知识产权,也为同类AIGC版权争议提供了可借鉴的裁判标准,体现出司法对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与法律保护之间平衡的积极探索。

 
格联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服务

作为拥有商标代理和专利代理资质的专业律所,格联持续深耕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涵盖版权、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全流程法律服务。我们致力于在复杂的技术与法律交叉领域中为客户提供清晰、有效的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

未来,格联将继续秉持“专业领先、服务至上”的理念,为人工智能、元宇宙、数字内容等新兴领域提供前沿、务实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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