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庆善律师曾经担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某派出检察院原检察官,福建省属重点高校福建理工大学正科长、讲师,工作期间办理过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熟悉司法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律。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矿产与能源和建设工程领域,尤其擅长经济类刑事犯罪辩护。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代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取得相对不起诉、缓刑、变更、减少罪名并减轻刑期的良好辩护效果,取得当事人和家属的一致好评。
福州大学法律硕士
中南大学法学本科
2025年至今 上海格联(南昌)律师事务所
2024年-2025年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2021年-2024年 湖南惟余律师事务所
2019年-2020年 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
2016年-2018年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某派出检察院
2005年-2015年 福建理工大学
1、湖南省江西商会理事
2、中南大学法学院校外硕士指导老师
1. 代理周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相对不起诉。
2. 代理阮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相对不起诉。
3. 代理赵某某涉嫌强奸罪案,存疑不起诉。
4. 代理陈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案,判决缓刑。
5. 代理胡某某涉嫌诈骗罪案,判决缓刑。
6. 代理杨某某涉嫌盗窃罪案,判决缓刑。
7. 代理赵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刑期由5年降为2年10个月并判决缓刑。
8. 代理曾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判决变更罪名为帮信罪,减轻刑期并缓刑。
9. 代理侯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7个罪名案,判决其中2个罪名不成立,减轻了刑期3年。
10. 代理汪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从检察院的建议刑期1年8个月减轻为10个月,达到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