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周报 | 知产中心(第14期)

1、《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发布

2、2021年度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件发布

3、《上海版权检察白皮书》发布,通报办理侵犯著作权案件情况

4、英国知识产权局从2022年9月1日起对PCT费用进行调整

5、国家网信办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6、关于发布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7、一图读懂《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亮点速览

 


1、《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发布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信通院2022年9月13日联合发布《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由于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其中的网联功能需要使用无线通信技术,涉及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

这次发布的《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包括核心原则、合理许可费的计算原则,以及解释权与声明等五个部分,这一指引的发布将加快推动汽车与通信等产业的跨界融合发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指引》中明确提出了“产业链任一环节均有资格获得许可”的重要原则,这也意味着,包括零部件在内的企业均有获得许可的权利,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汽车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中心)

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

(2022版)

汽车产业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先导性产业,智能网联汽车蓬勃发展,汽车技术与以无线通信技术等为代表的跨行业技术呈现融合发展态势,汽车产品上所遵循的技术标准中涉及的专利技术日趋增多,由于不同行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许可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进而衍生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等新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不同产业间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依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知识产权分会、IMT-2020(5G)推进组和汽车标准必要专利工作组,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起草、研究与论证,在各自工作组内分别进行了意见征集,形成“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指引”,作为行业参考。

一、定义

“标准必要专利(SEP)”指实施某项技术标准过程中所必须使用的专利。

“汽车产品”指代汽车上的零部件或者整车。

“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是指汽车产品遵循的技术标准中所涉及的标准必要专利。

“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为国际范围内标准化组织公认的许可原则,又称为FRAND原则。

 

二、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核心原则

1.利益平衡原则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应遵循利益平衡原则,既要保证专利权人的创新投入可以获得合理的回报,又要使得许可费维持在合理范围内,从而保证技术标准能够广泛普及和应用,以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还应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

2.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主要指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遵循FRAND原则的前提下,有权就其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获得回报,但专利权人的许可回报应维持在合理范围内。

“无歧视”原则指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对处于实质相同或相似条件的实施者,应以实质相同或相似的条件进行许可,不得无故拒绝许可或附加不合理的许可条件;若许可条件或条款存在显著差异应做出合理解释,避免使实质相同或相似条件的实施者处于竞争不利的地位。

在标准化组织作出承诺的标准必要专利,若后续发生承继、转让等专利权权属变更,原专利权人应与其承继人或受让人通过适当形式,让所有后续承继人或受让人仍然受到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下的约束。

3.产业链任一环节均有资格获得许可原则

根据在标准化组织做出的FRAND承诺或者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任何善意的专利实施者都有获得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权利,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有义务向有意取得许可的实施者授予许可,无论其处于产业链的何种层级。

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不应向同一产业链中处于不同层级的制造商重复收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

4.协商处理行业差异原则

汽车产业链体系复杂,整车上所有零部件数量数以万计,在目前成熟的产业实践中,汽车行业通行的商业惯例是产业链纵向许可模式,即汽车企业通常会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由上一级供应商来解决其供货零部件产品的知识产权许可问题,且整车企业通常会通过供应商来解决整车上各类零部件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当面向汽车产品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模式与汽车行业现行的许可模式和商业惯例存在差异或分歧时,宜充分尊重和考虑双方行业的行业特点和商业惯例,以积极和善意的方式进行谈判协商,寻求双方都可接受的许可模式。

 

三、合理许可费的计算原则

1.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基数

针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基数,应以标准必要专利技术对汽车产品中起到实际贡献的产品单元作为许可费计算基数,同时应避免将与标准必要专利技术无关的其他产品单元纳入许可费计算基数。

无论是汽车产品中的零部件还是整车作为许可费计算基数,都应考虑标准必要专利技术对于该汽车产品的实际价值度贡献;此外,无论许可层级如何,对于同一汽车产品计算得到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应该大致相同,不应由于许可层级的不同而导致许可费产生显著差异。

2.许可费考虑因素

合理的许可费应考虑标准必要专利技术对于汽车产品的实际价值度贡献、行业累积许可费率、专利权人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专利地域分布等因素,许可费率不应因专利被纳入标准而额外获益。

标准必要专利对汽车产品的价值度贡献需要考虑汽车产品的价值是由技术、市场、生产、品牌、售后等多个环节共同构成的,特别是品牌在汽车产品价值中的贡献;此外还应考虑标准必要专利技术对汽车产品的销售和利润的贡献。

专利权具有地域属性,合理的许可费还可以考虑实施者的生产和销售区域、专利权人的专利地域分布以及不同地域的经济水平差异等因素,可以对不同地域适用不同的许可费率。

3.累积许可费率限制原则

为了保证许可双方的利益平衡,针对汽车产品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之和应具有合理的上限,该上限值可以为被许可产品所在行业合理利润的一定比例。

同一技术标准下的标准必要专利在不同行业应用时的累积许可费率可以有所不同。

4.合理选择许可费计算方法

计算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时,可采用“自上而下”法、可比许可协议法等。

采用“自上而下”法可以避免专利许可费堆叠问题,该方法首先需确定特定标准中所有标准必要专利的累积许可费率的上限,然后通过计算不同专利权人的实际标准必要专利占比,进而计算得出不同专利权人的合理许可费比例。

采用可比许可协议法时,可以综合考虑许可交易的主体、许可产品、许可地域、许可标的之间的关联性、许可包含的交易对象及许可双方的谈判过程等因素。

无论采用“自上而下”法还是可比许可协议法,都应考虑专利权人的实际标准必要专利占比、标准必要专利的地域分布,同时可考虑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对于标准的实际贡献及提案情况。

 

四、解释权与声明

本指引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知识产权分会、IMT-2020(5G)推进组和汽车标准必要专利工作组负责解释。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指引中的条款如与国内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之处,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知识产权分会

IMT-2020(5G)推进组

汽车标准必要专利工作组

 


 

2、2021年度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件发布

9月13日,市版权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2022年上海版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版权保护公益宣传片。市版权局发布了2021年度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件,市检察院发布了《上海版权检察白皮书(2019-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长宁、杨浦、嘉定区委宣传部分别与三区检察院签署《加强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以形成版权保护合力。

典型案件聚焦重点领域关注新型案件

2021年度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件由市版权局组织评选,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级法院、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上海海关、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推荐,经专家评选产生。

十大典型案件分别为

“人人影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

《热血传奇》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刑事案

排球赛事节目网络直播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侵犯体育电视节目著作权行政处罚案

盲盒人偶形象侵犯著作权行政处罚案

“葫芦娃”注册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纠纷案

《三体》有声读物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侵犯变形金刚系列玩具著作权刑事案

侵犯“小黄人”动画形象著作权行政处罚案

“IF影响因子”数据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本次评选的案件,共有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3件、民事案件4件,涵盖了网络直播、体育赛事、视听网站、游戏、实用艺术品等多个领域。十大典型案件聚焦重点前沿领域,覆盖体育赛事、视听网站、网络直播等多个近年来版权侵权行为高发的领域,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审理,为规范相关行业的版权经营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版权管理等,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此次评选还选出了一批新类型的典型案件,如《热血传奇》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刑事案、盲盒人偶形象侵犯著作权行政处罚案、“葫芦娃”注册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纠纷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司法研判,创新办案模式,为办理同类案件的提供示范效应。

 

新型网络技术逐步运用到犯罪全链条

《白皮书》显示,2019至2021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侵犯著作权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03件326人,批准逮捕81件21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3件291人,起诉84件227人。已判处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82件224人,其中判处拘役2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137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含三年)83人,宣告缓刑135人,适用禁止令3人。

受理的案件中,两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数量达125件,占总受案量的63.8%,其中,犯罪嫌疑人10人以上的案件达11件,犯罪主体呈现出规模化、公司化趋势。犯罪对象呈电子化、数据化趋势,还出现了侵犯卡通形象数据线保护套的实用艺术品著作权案、侵犯题库的汇编作品著作权案等新类型案件,以及同时侵犯两种知识产权类型的情况。

新型网络技术正逐步被运用到包括实行阶段和分赃阶段在内的犯罪全链条,涉互联网疑难复杂案件占比不断上升,对侵犯著作权犯罪司法办案专业化、精细化、一体化等均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案件还反映出,权利人维权意识和手段相对薄弱;部分侵权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玩具特色产业地区已成为侵犯玩具类著作权犯罪的高发地,呈现公司化运营趋势;保护知识产权、尊重自主创新的社会共识亟待加强。

根据最高检部署,上海检察机关于2020年组建了覆盖全市三级检察院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并形成一支由来自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的业务骨干组成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团队。在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同时,上海检察机关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基础上,深化落实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机制,推动检察环节合理赔偿,强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打破工作壁垒,实现犯罪惩治与社会治理并重的综合保护效应。 

 

加强合作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根据三区签署的《备忘录》,试点地区区委宣传部主管的版权工作站与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版权工作情况与案件线索;面向辖区内版权相关企业共同组织专业化服务与专题性活动,为企业提供版权创造、使用、管理、保护等服务工作,为版权供求双方搭建交流平台,促成版权作品转化与传播,帮助企业解决版权保护中的问题。双方还将共享专业资源,通过专题授课、专家咨询以及召开研讨会等方式交流版权产业动态、推动版权纠纷化解等。同时,分别通过对版权行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对版权企业的刑事合规工作,共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双方还将联合举办专业培训,通过同堂培训、课题研究等方式开展版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共同培养版权领域专业人才并形成专业人才库。

今天上线发布的《尊重版权  共襄繁荣》上海版权保护公益宣传片由市检察院和市版权局联合制作推出,将重点向版权创新园区、版权企业等进行投放。

来源:市版权局、市检察院

 


 

3、《上海版权检察白皮书》发布,通报办理侵犯著作权案件情况

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托专业化办案机制,有力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不断提升上海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能级,促进构建著作权保护新格局,推动上海著作权行业和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上海市检三分院)

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

侵犯著作权犯罪包括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两个罪名。在侵犯著作权罪方面,2019年至2021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侵犯著作权罪审查逮捕案件96件305人,批准逮捕75件206人,起诉77件215人;在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方面,2019年至2021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21人,批准逮捕6件10人,起诉7件12人。

经过梳理案件情况,有以下共性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趋于规模化、公司化,两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量占总受案量的63.8%。

二是侵犯著作权犯罪对象集中在玩具、计算机软件和影视剧集等类型。

三是案发以侦查机关侦查发现为主,权利人主动报案为辅。

四是新型网络技术正逐步被运用到实行阶段、分赃阶段等犯罪全链条。

五是电商平台被利用成为犯罪主要渠道,多个犯罪团伙在电商平台公然制假售假,已然形成了线上、线下交互的模式。

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反映出的问提和趋势

上述案件共性特点同时也反映出目前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趋势:

涉互联网疑难复杂案件占比不断上升,如行为人通过解析程序自动运行算法绕开正版网站的保护措施,再租用境外服务器存储侵权作品,或者利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收取犯罪交易,犯罪手段的升级对办案专业化、精细化、一体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权利人维权意识和手段相对薄弱,忽视对著作权的管理和保护,或者未布局有效的技术保护手段,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犯罪案件,该类案件涉及作品繁多且权利人分布广,不少还存在权属关系不清、授权层级复杂的情况,部分权利人在案发前甚至不知晓权利被侵犯,案发后被动寻求救济。

侵权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行为人存在侵犯著作权仅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的错误认识,还有部分技术人员持有错误的“技术中立”观念。在这些错误认识或观念的引导下,部分行为人通过公司化运作模式,形成了同类产业集中、上下游供应体系完整的产业链,造成严重犯罪后果。

保护知识产权、尊重自主创新的社会共识不强,社会公众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作品的需求强烈,但不少消费者缺乏尊重著作权创新的法律意识,不愿意承担知识产权溢价,使得山寨、盗版仍有较大市场。

全面提升著作权保护监测工作质效

上海检察机关积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多年来深耕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办案,服务保障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已成功办理侵犯流浪地球等电影著作权案、侵犯乐高玩具著作权案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还有多家单位和个人获国家版权局表彰。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多项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1、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 优化检察办案力量

2020年,上海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组建市院、分院和基层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并在市检三分院设立专门知识产权检察部门,集中管辖重大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以及全市知识产权刑事二审案件。目前,上海检察机关已经形成了一支由来自各级检察机关的业务骨干组成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团队,团队定期就疑难复杂案件中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进行会商研讨,统一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标准。

2.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 集中统一履职优势

民刑交叉问题是知识产权案件的难点和重点,在审查涉深度链接侵犯著作权案件中,上海检察机关辨析刑事话语体系下“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实质含义,研判刑法对著作权保护的实质,作出应予刑事惩罚的判断,获得法院判决支持。该案审查思路在2021年3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也得到明确,将解析、设链等破坏权利人保护著作权采取的技术措施的行为纳入犯罪情形之中。

3. 落实诉讼权利保障机制 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权利并重

上海检察机关不仅首创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并且将告知时间前移至审查逮捕阶段,另外还提供中英双语版告知书,保障有关权利人合法权益。针对涉及权利人众多的,诸如侵犯影视剧著作权的案件,依法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正版授权视频平台网站等组织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另一方面,充分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妥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开展检察环节合理赔偿工作,敦促行为人退赃退赔、求取谅解。

4. 多方位扩大检察工作辐射面 打造上海知识产权检察品牌

在市检三分院设立上海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协调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参与前沿课题研究、规划队伍建设并对外开展法律咨询宣讲,并先后在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设立分中心定点服务。全市各基层检察机关也在各自辖区内的科创重点区域点对点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就保护著作权、打击侵权盗版举办研讨会,并采用巡回课堂形式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合规、维权等主题授课。

强化著作权司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多年来,在市委、最高检的坚强领导及各兄弟机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上海检察机关在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据此对强化著作权司法形成了一些优化提升的想法和建议。

1. 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促进疑难问题研究

一是持续优化技术事实调查官机制。聘请专家人才,完善技术调查官队伍,规范技术事实审查流程,解决技术难题,辅助办案。

二是规范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证据标准。针对不同作品类型的办案难点,以及犯罪构成要件、尤其是犯罪手段的认定,确立可操作性强的证据规格标准。

三是加强深度链接、时间戳、区块链存证技术等新技术的专题调研。

2. 多方联动构建著作权保护格局

继续联合上海市版权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认证机构等单位,建立符合上海特色的著作权保护协作机制,包括协助著作权主管机关,共同维护作品登记动态管理审核机制;联系中国音著协、中国音集协等权利人集体管理组织、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著作权认证机构,同步完成“确定权属”和“未经许可”的举证,依法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3. 探索合规新思路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浦东新区检察院已率先探索发布《印刷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工作指引(试行)》,针对印刷经营活动中不同流程提出对应管理措施。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探索拓宽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敦促企业遵守各行业商业行为守则和企业伦理规范,以及自身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同时落实企业合规的激励效用,完善对合规整改的监督考察,实现自我治理和法律惩戒双重目的。

4. 丰富普法形式服务法治建设

通过更丰富的普法形式,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文化氛围。综合运用官方媒体、自媒体等线上宣传渠道,结合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423著作权宣传、巡回课堂等线下传统形式,采用短视频、公开课和主题宣讲、法律咨询等打造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加强针对性投放的基础上,努力拓宽宣传渠道,着力提升全社会对著作权保护的认知和尊重创新的共识。

来源:上海市检三分院

 


 

4、英国知识产权局从2022年9月1日起对PCT费用进行调整

根据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最新信息,英国《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已于2022年9月1日起进行调整。据悉,本次调整是英国知识产权局2022年以来对PCT官费作出的第二次调整。除传输费、恢复优先权费及准备优先权文件费用不变以外,其他项目的费用都有一定幅度的调整。

调整前后的价格变化如下表所示:

(来源:IP Rdaily)

来源:IP today综合GOV.UK

 


 

5、国家网信办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指导和帮助数据处理者规范、有序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编制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方式、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作出了说明。

数据处理者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数据,符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适用情形的,应当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规定,按照申报指南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一)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

(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三)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四)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以下为全文网址链接:

http://www.cac.gov.cn/2022-08/31/c_1663568169996202.htm

 


 

6、关于发布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浦东新区支持生物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我委组织实施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生物医药、新材料企业。

 

二、申报渠道

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专题一:支持创新药械研发

对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创新药物开发、上市,给予支持。

1.对企业新进入临床Ⅱ期、Ⅲ期研究的一类新药研发项目,分别给予相应支持

2.对获得注册批件,并在本地实现生产或由新区单位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一类新药和二类新药,给予相应支持。

3.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首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相应支持。

4.对首次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批上市,并在新区生产或由新区企业作为“医疗器械注册人”的医疗器械(含三类诊断试剂),给予相应支持。

专题二: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

对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采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委托开展研发生产活动的,给予相应支持。

5.对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前,委托本地企业生产的临床用样品(药物)和临床用样机(器械)的试生产费用,对研发企业和承担无关联企业生产工艺研发的企业,分别给予相应支持。

6.对药品获批上市或医疗器械获得注册证后一年内委托本地企业生产的合同金额,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和相应无关联受托生产企业,分别给予相应支持。

7.对药品获批上市或医疗器械获得注册证后一年内委托区外企业生产的合同金额,符合相关条件的,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给予相应支持。

8.对获得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WHO(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相应支持。

专题三:市级产业化专项配套

对获得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上海市新材料首批次立项支持的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项目验收且市级扶持资金拨付到位的,给予相应配套。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kjzx.pudong.gov.cn)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0时至2022年9月23日16时。2022年9月23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推荐意见由各片区管理局、镇于2022年9月28日-30日10:00-16:00统一报送至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中心(学林路36弄13号楼2楼)。

 

五、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提交多个文件。

1.《2022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生物医药专项资助申请表》;

2.按照系统提示,根据相应专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4.申请本资助的项目产品未获得市级、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承诺函及公司近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情况说明;

5.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六、联系方式

1.浦东新区科经委业务咨询:王老师68811673、28282447

2.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91

来源: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7、一图读懂《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亮点速览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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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沈祝珺     排版 |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