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周报|知识产权中心(第1期)

周报内容速览:

1、专利年费缴纳有关事项公告
2、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印花税相关业务
3、上交所发布科创板医疗器械企业第五套上市标准适用指引
4、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项目
5、关于加入海牙协定后相关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1、专利年费缴纳有关事项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八六号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发展的有关精神,现将专利年费缴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于专利年费(不含授权后首年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享受我国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专利权,该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自动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不产生滞纳金。延长期满,未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2022年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2、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印花税相关业务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2年7月1日(含)起,将停止涉及专利证书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印花税的代征业务。
为更好的维护权利人权益,对于自缴费日起未满3年的多缴、错缴、重缴的印花税,请相关权利人尽快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退款手续。
根据相关业务处理流程,2022年6月15日(含)后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申请,其颁证日将迟于2022年7月1日。因此,对于2022年6月15日(含)后办理登记手续的,则无需缴纳印花税。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3、上交所发布科创板医疗器械企业第五套上市标准适用指引

为进一步服务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鼓励医疗器械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创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6月10日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医疗器械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以下简称《指引》)。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增强了对“硬科技”企业的包容性,支持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一定收入的企业上市。开板以来,已有一批创新药研发企业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初步形成了药品研发企业的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本次制定《指引》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情形和要求,是进一步完善科创板支持医疗器械“硬科技”企业上市机制,更好发挥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指引》在前期审核实践基础上,结合医疗器械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情况、行业监管要求,对申请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医疗器械企业,从核心技术产品范围、阶段性成果、市场空间、技术优势、持续经营能力、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主要包括:

 

1.是细化核心技术产品范围。申请企业的核心技术产品应当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科技创新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范畴,主要包括先进的检验检测、诊断、治疗、监护、生命支持、中医诊疗、植入介入、健康康复设备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基础材料等。

2.是明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具体要求。申请企业应当至少有一项核心技术产品已按照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产品检验和临床评价且结果满足要求,或已满足申报医疗器械注册的其他要求,不存在影响产品申报注册和注册上市的重大不利事项。

3.是关注市场空间的论证情况。申请企业主要业务或产品需满足市场空间大的要求,并应当结合核心技术产品的创新性及研发进度、与竞品的优劣势比较、临床需求和市场格局等,审慎预测并披露满足标准的具体情况。

4.是要求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申请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应当结合核心技术与核心产品的对应关系、核心技术先进性衡量指标、团队背景和研发成果、技术储备和持续研发能力等方面,披露是否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

5.是提出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申请企业应当客观、准确披露核心技术产品及其先进性、研发进展及其阶段性成果、审批注册情况、预计市场空间、未来生产销售的商业化安排等信息,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同时,中介机构应对相应内容作好核查把关工作。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企业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持续完善支持“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机制安排,进一步推动科创板高质量发展。

来源:上交所发布


4、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项目

 

为促进本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我局今年拟在集成电路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项目,并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要求熟悉集成电路产业,具备较强的专利信息分析能力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经验,可由一家单位牵头组织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申报要求和程序:申报单位需填写《上海市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以电子邮件和纸件(一式两份)报送我局。我局将在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基础上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

项目内容:项目承担单位应聚焦集成电路产业,通过专利分析、企业调研、政策搜集、案例分析等,完成以下主要内容:

1.针对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主要技术领域开展专利分析,梳理“卡脖子”技术堵点;
2.分析本市集成电路产业及重点企业专利布局情况;
3.分析本市集成电路产业专利发展风险点;
4.重点针对“卡脖子”技术,提出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

申报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5、关于加入海牙协定后相关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八一号公告:我国已于2022年2月5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以下简称《海牙协定》)加入书,《海牙协定》将于2022年5月5日起对我国生效。为保障《海牙协定》的生效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加入〈海牙协定〉后相关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22年5月5日起施行。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